云南,昆明。梅先生买了一套新房,在装修时工人却发现承重墙墙内有泡沫层,工人吓得不敢再施工
云南,昆明。梅先生买了一套新房,在装修时工人却发现承重墙墙内有泡沫层,工人吓得不敢再施工,除此之外还有种种问题,让梅先生心惊胆战,他不能接受,接下来他进行了8年的反抗。梅先生买了一套新房,他找了一个很有责任心的施工队来帮忙装修。本想着以他们的手艺和速度能够更快地住进新房,却没想到施工队发现的问题,让他8年都不能入住新房。当时是工人需要给墙面贴瓷砖,所以要打踢脚线,要把墙皮打掉,然而在打掉墙皮水泥层之后,他们惊现水泥墙里面竟然是颗粒的泡沫,这可把他们吓了一跳,因为这是承重墙,众所周知,承重墙都是用水泥浇筑,用泡沫做的承重墙,那后果可想而知。所以工人们马上停止了施工,并且把这严重的问题反映给了梅先生。梅先生过来一看,也是震惊了,而且工人还告诉他。他们通过敲墙的声音判断,有泡沫的墙面不止他们发现的这一处。@芹姐说法随后梅先生通过敲墙听声音,发现另一面墙也有泡沫,当他挖开墙皮外层的水泥层时,果然也发现了泡沫,但这面墙所用的泡沫是纸板泡沫。看到这两面墙都是用泡沫做的墙,梅先生心里实在不是滋味。并且工人发现另一个房间的墙角底下,有一个空洞,就是除了墙壁外层是水泥层,中间是空的,打通之后伸出外面,竟然还能摸到外面绿化带的土,对于这样有空洞的墙,梅先生更是害怕。除此之外,工人在二楼又发现了问题,他们在拆掉窗子时,发现粉墙的厚度不一致,底下的粉墙是2公分到3公分,可是上面的粉墙竟然达到了八公分左右。所以梅先生怀疑墙面和地面是不垂直的。除了发现的这些让人后怕的问题之外,这套新房还有别的小问题。看到新房存在种种危险隐患的质量问题之后,梅先生也不敢再装修了,他要求房企给一个说法。房企得知梅先生的情况之后,也没有做出过多的解释,直接表示愿意给一套质量好的房子给梅先生。梅先生得知他们会给一套质量好的房子,也不想计较太多,当时也表示同意。可是至于这套新房什么时候能给到他手里,梅先生却不知道,当他要房企给一个时间时,他们就让梅先生等待。梅先生这一等就等了八年。梅先生实在有些等不及了,于是就找来了调解员。于是调解员联系了房企,但是房企表示不对此事做出任何回应。后来在调解员的多次努力下,他们才对此事做出了一些回应。他们表示:业主装修所发现的混凝土墙壁内有部分泡沫的情况。为混凝土现浇结构外观质量问题的缺陷。除此之外,至于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他们也不做出解释。对于给梅先生换一套质量好的房子的这个问题。他们的解释是,业主要求1000万元的赔偿,他们不同意,才会拖至八年。现在对于梅先生遇到的问题,他们还是没有做出回应。那么梅先生所买的房子有质量问题,通过法律途径,他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梅先生房子所遇到的情况,从质量问题来看,也可以分为三种情况来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承重墙内出现泡沫层,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承重墙的承重作用,这属于房子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单单这一个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不合格,梅先生就可以退房以及要求赔偿损失。二、另一面墙出现直板泡沫,另一个房间墙体出现空洞,他们虽然不属于承重墙,但是出现这样的问题,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补责任;出卖人拒绝修补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补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补。修补费用及修补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在房子出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梅先生也可以退房,或者要求对房子进行维修并赔偿损失。三、梅先生的房子还有其他的一些小问题,而且属于房子的一般质量问题。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维修。一般情况下,如果房子只出现一般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就可以。但是从梅先生所遇到的情况来看,这套房子已经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以及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所以梅先生可以退房并且要求赔偿损失。像梅先生所买的新房遇到的质量问题可以看出这套房子就是豆腐一样的工程,是不能居住的,梅先生应当解除合同关系,返回自己的损失。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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